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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2024年03月16日 09:01:09 访问量:1733
 



山西省教育资助政策

解读



      学生资助是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和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学校着力建设高质量学生资助体系,坚持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民生答卷。






01

学前教育


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02

义务教育


1.“两免”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2.“一补”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3.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天5元。 

4. 作业本费和通勤费 资助忻府区范围就读义务教育阶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业本费和通勤费。每生每年300元,其中作业本费100元,通勤费200元。





03

普通高中教育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可分为2-3档。

2.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3.“雨露计划”对全省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4.“滋惠计划”资助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独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省外高校每人1000元,省内高校每人500元。


04

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省太行山区和吕梁山区两个连片特困地区的21个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3.免学费 我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政策,职业高中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普通技工学校按照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高级技工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8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普通中专体育、艺术类专业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和实际学制免除学费。

      4.“雨露计划”(见上) 


05

高等教育(本专科生)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能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师范生公费教育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山西省所属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7.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山西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本息清偿救助  清偿救助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的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06

高等教育(研究生)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程序同本专科生,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同本专科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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