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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资助,护航成长——忻州市幼儿园学前资助宣传

2024年09月11日 08:47:32 访问量:206


资助宣传


忻州市幼儿园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营造社会各界了解资助、关心资助、支持资助的良好氛围,我园对学前教育资助申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原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3)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救助供养人员”;
(4)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弃学生”;
(5)残联认定的“残疾人”;
(6)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子女;
(7)烈士子女;
(8)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9)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指除特殊困难幼儿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以外,幼儿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园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1000元。


三、认定程序  

提交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时,遵循以下程序:

1.宣传:幼儿园通过公告栏、班级群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组织开展对新入学幼儿摸底调查,了解幼儿家庭状况。

2.申请: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班级家委会初审并在班级公示,再由幼儿园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审核认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园所依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印发的通知要求进行评审,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4.公示:幼儿园将拟资助幼儿信息在园内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时不得公示身份证号码、家长电话等相关信息。

5.汇总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上报到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6.资金发放:家长向幼儿园提供监护人银行账号信息,以便及时接收资助款。







教育路上一个不能少。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园将全力落实和广泛宣传资助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的同时,更会让这项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和家长朋友携手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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