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忻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和教育环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联合打击以下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和个人:
一、以上学为名,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而进行的威胁、恐吓,缠访、闹访,围堵学校、机关,非法聚集上访等谋取不合理诉求,刻意干扰招生秩序的。
二、打着招生、入学的幌子,各类“招生黄牛”“学托”“学贩”宣称可以托关系入学、操作民办摇号、择校择班等扰乱招生秩序,骗取钱财,谋取不当利益的。
三、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编造、传播、扩散未经官方发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虚假信息、谣言的。
四、以上学为名,为达到个人目的,采取威逼、纠缠工作人员、不断电话骚扰等方式达成不合理诉求,甚至违规诉求的。
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家长积极提供招生相关问题线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
举报热线:市公安局:110
市教育局:****
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2日